日前,福建省经信委、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决定,对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永安万年水泥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炼石水泥厂)、安溪三元集发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执行时间自8月抄见电量起,至12月31日止。原因是,这4家企业在2013年度水泥行业专项能源审计中单位产品能耗未达到国标限定值。 根据今年省政府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十一条措施的通知》要求,上半年,由省经信委牵头,我省在水泥、钢铁行业开展2013年度专项能源审计,并进行能效对标。结果显示,9家钢铁企业的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全部达标,而在28家水泥企业的42条生产线中,上述4家企业的6条生产线单位可比熟料综合能耗和可比水泥综合能耗超过国标限定值。 为此,这4家企业外购电的电价将按每千瓦时0.05元加价征收。福建省经信委环资处处长黄幼林表示,按去年外购电量初步测算,在执行期内,这4家企业将累计增加外购电支出逾900万元。 动态对标,奖罚并举,是本轮对标的一大特点。 福建春弛集团新丰水泥有限公司1号生产线可比水泥综合能耗达国标先进值,8月1日至12月31日,该条生产线将享受延长用电谷时段2小时的奖励,预计可节省外购电价约60万元。 “过去实行差别电价,针对的是落后产能,是以静态的产能规模为标准,通过用电加价实施惩罚性措施,使落后产能退出市场;现在,针对的则是生产线能耗动态指 标,通过每年的能源审计,决定是否对企业执行差别电价,以此引导企业能效对标,倒逼其加快节能改造。”黄幼林说。 效应,已在显现。 安溪三元集发水泥公司未达限定值的1号生产线用电,占全厂用电比例高达98.8%。得知审计结果后,公司专门从南方水泥聘请高级工程师谢成语担任生产副总。“通过这段时间的设备养护和工序优化,设备运转效率正逐步提高,能源消耗大幅减少。”董事长杨全兴说,今年,该公司制定了40多项工艺和管理改进计划,现已完成的超过10项。 黄幼林介绍,按照政策,这4家企业若在两年内整改达标,累计加价征收的电价将全额返还,“如果达到先进值,还照奖不误”。 据悉,在试点基础上,基于能源审计和能效对标的差别电价政策还将向造纸、印染、合成氨等重点用能行业延伸拓展,促使企业把节能工作纳入生产经营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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