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全国
北京 更多城市
通行证 注册 | 登录 登录
煤炭人讯:4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山西省纪委监委..
煤炭人讯:4月22日上午,2024年第二期全国矿山救护大中队指挥..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能源集团董事长李伟:建议加强迎峰度夏煤..
地方政策
河南:煤矿井深超1200米暂停回采
2016-04-30 09:26:03   来源: 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日前,河南省政府正式印发《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旨在进一步强化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定》明确,矿井垂深超过1200米的区域,暂停一切回采活动。 

  《规定》指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按照核减后的生产能力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严禁任何单位或部门向煤矿下达超核定生产能力的生产指标和任务,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同时要求,矿井垂深超过1200米的区域,暂停一切回采活动。 

  《规定》明确,所有矿井必须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8号),做到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矿井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害隐蔽致灾因素排查不清的,严禁一切采掘活动。 

  《规定》强调,新建、改扩建、产业升级及技术改造等煤矿建设项目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及以上标准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凡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生产矿井,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 

  按照《规定》要求,将从严查处煤矿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凡违反《规定》中明令禁止的10种情形的煤矿,撤销煤矿矿长安全资格证,暂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立即停产整顿,同时对煤炭企业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煤炭人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煤炭人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煤炭人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煤炭人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煤炭人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打印繁体】【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返回顶部
上一篇鄂尔多斯清理超配煤资源“资源换.. 下一篇河南强化煤矿安全生产
我来说两句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