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8年度煤炭去产能指标交易
一、标的名称:福建省2018年度煤炭去产能计划内指标。 1、26处煤矿均不享受中央财政奖补,总产能159万吨/年,可交易指标按100%系数折算。 二、指标供应总量:159万吨。 三、挂牌底价:130万元/万吨。 四、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 : 1、竞买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拟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煤矿建设项目核准手续; 2、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竞买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属于国家或有关部门诚信惩戒的对象; 4、竞买人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五、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17:00止。 六、竞价保证金:具体以《福建省煤炭去产能指标交易规则》约定为准。 七、交易合同签署: 1、出、受让双方在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确定交易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福建省煤炭去产能指标交易合同》。 八、价款支付方式: 1、受让人已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的保证金在《福建省煤炭去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可直接无息转为本次指标交易价款; 2、首期价款为受让人应支付的本次指标交易价款总额的20%,受让人应在《福建省煤炭去产能指标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收到首期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所收到的首期价款的50%至出让人指定账户,用于出让人开具正式发票时的税金等支出; 3、扣除受让人前期缴纳的保证金(该笔保证金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直接无息转为本次指标交易价款)和首期价款,受让人应在取得产能置换预证明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该剩余价款支付至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九、交易方式: 1、报价方式:网络一次报价; 2、协议成交:当仅征集到1家合格竞买人的,成交价格按照挂牌价与竞买人报价孰高的原则确定,并组织签约; 3、网络竞价成交:当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时,组织网络竞价,竞价结束后按照“报价优先、需求量优先、时间优先、竞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优先”的匹配原则确定出让人与受让人,以及双方的成交价格与交易量。 十、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公告期限顺延至2018年12月31日有受让人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十一、联系方式: 0591-87845911、87855200、87315276、87821179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