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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撤消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公告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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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消煤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公告
2021年5月26日,枣庄矿业集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2021年6月26日,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东监察分局检查发现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二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有关规定,山东省能源局于2021年5月27日起撤消枣庄矿业集团新安煤业有限公司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于2021年6月26日起撤消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二矿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现将上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变化情况予以公告。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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