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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23 日前,内蒙古乌海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煤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为煤炭企业减轻负担。 《意见》从今年8月31日起执行,至12月31日止。 《意见》指出,根据自治区要求和标准,下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对煤炭生产企业暂停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煤矿维简费,将现行煤管费征收标准调减为3.1元/ 吨;继续暂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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