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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2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精神,严厉打击严重超能力生产现象,经省局研究决定,在全省煤矿开展超能力生产专项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21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二、监察对象及监察方式监察对象:全省所有生产煤矿。监察方式:以分局监察为主,省局抽查为辅。(一)分局监察。各监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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