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看效果 关闭
2020-07-29山西省能源局7月27日发文称,对全省正常生产的“两类”矿井重新核定生产能力的结果进行公示。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科学确定灾害严重矿井生产能力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2020〕2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科学确定灾害严重矿井生产能力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22号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