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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8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移交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1〕33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我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移交山东省能源局。为规范颁发管理工作,根据《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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