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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07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诉、投诉处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诉、投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及监督管理的申诉、投诉;对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持证单位(以下简称持证人)..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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