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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0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中央对煤矿和非煤矿山(以下统称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关要求,规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是应急管理部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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