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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工 作 简 报 2026年第7期
矿山安标委秘书处 2026年9月1日 一、工作动态(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26年第二批矿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8月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发布通知,正式下达2026年第二批矿山安全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通知要求各牵头起草单位严格依照《矿山安全标准工作管理办法》组建标准起草小组,积极吸纳矿山企业、科研院所及监管监察部门参与,并须在计划下达后6个月内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报送相应分标委审查。 矿山安全行标委及各分标委将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组织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严控制修订周期,确保按期完成任务。通知强调,标准制修订全流程(征求意见、审查、报批及发布)均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府网站“矿山安全标准服务平台”在线开展,以提升工作效能与透明度。 (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批准8项矿山安全行业标准8月1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2026年第5号公告,批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设备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摩擦式提升机系统》等8项矿山安全行业标准(标准目录见表1)。 表1 行业标准目录
(三)矿山安全标准工作例会部署近期重点工作8月1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组织召开标准工作例会,梳理总结矿山安全标准月度工作进展,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在标委会运行方面,会议要求筹备召开矿山安全标准半年工作会,完善会议方案,明确会议议程及参会范围,统筹做好材料准备等各项工作;优化调整各分标委业务范围,向各分标委发函征求业务范围修订意见,形成业务范围修订版及修订对照稿,按程序提请签报;做好标委会年度预算经费分配工作,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和各分标委实际需求,研究提出经费分配方案,按程序报批;推进标准宣贯工作,与煤科院对接“安全科技进矿区”活动安排,准备标委会宣传手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转化为标准的案例展板等材料;上线公众号留言功能,制定全年宣传工作方案;完善矿山安全标准服务平台功能,优化标准制修订系统中标准名称变更对应环节的处理流程;上线平台注册及留言功能,实现留言分类流转与闭环处理;推进全国矿山安标委网站和秘书处办公系统建设,推进网站和OA系统功能开发及上线准备工作。 在标准制修订与体系建设方面,会议要求推进《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等5项国家标准发布工作;组织召开《煤矿井下5G通信系统技术规范》等2项国家标准审查会;组织《煤矿建设安全规范》等31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处理、预审等工作;梳理形成拟报送国标委的国标专项计划清单;报送矿山安全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责任清单;推进行业标准制修订,履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在用设备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摩擦式提升机系统》等8项行业标准公告程序;推进《矿用设备防爆安全规范》等10项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整理《地质勘探安全规程》等15项行业标准预审意见,组织预审通过的标准召开审查会;下达2026年第二批标准计划,跟进签报审批进展,起草下达文件并按程序印发,推动计划项目尽快落实到各承担单位;推进矿山安全标准体系建设,组织矿山建设、矿山救援标准子体系修改审查;完成防爆与设备、地下开采标准子体系初稿审查,具备条件后发起函审;推进行标备案工作,完成529项MT转KA行业标准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备案工作。 在矿山安全标准国际化方面,发布《工作组成员管理办法》,按照审议意见修改完善,明确成员单位、委员及专家新加入和调整的程序,按流程审定后发布;提交赞比亚专家加入申请表;推进《中国矿山标准国际培训教程》出版及翻译,推动与应急管理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同步启动外文版翻译工作;支撑8月非洲政府官员培训班;配合做好方案完善、座谈会发言单位推荐、唐山参观服务保障、人员选派、材料准备等支撑工作;推进《尾矿库安全规程》英文翻译及对赞合作;完成英文翻译后发赞方,并持续保持沟通联络,并推动后续深入合作,力争推进形成系列合作内容;调度国际标准项目进展;定期调度推进预立项国际标准项目的进展情况;支撑援外培训班,做好11月、12月援外培训班的学员招录等支撑工作;研究积极参与ISO/TC 82 SBP的方式和切实可行路径,对接莱曼来华事宜。 (四)第三届 ISO/TC 82 国内技术对口工作组大会在沪召开2026年7月31日,第三届ISO/TC 82国内技术对口工作组大会暨ISO/TC 82第十七届全体大会中方行前预备会在上海成功召开。本次会议由 ISO/TC 82 国内技术对口单位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举办,旨在系统总结我国矿业国际标准化工作进展,完成新工作项目提案的国内技术审查,为即将召开的ISO/TC 82第十七届全体大会凝聚共识、夯实基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处长岳勇华、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戴建平、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际标准专家邹传瑜,以及来自矿冶科技集团、中国恩菲、中国地质大学、重庆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紫金矿业设计研究院、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等全国矿业领域的32位审查专家出席了会议。 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ISO/TC 82国内技术对口工作组组长戴建平在致辞中指出,上海煤科自1994年起作为P成员参与ISO/TC 82工作,至今已逾三十载。过去一年,在各方支持下实现了多项标志性突破:2025年9月ISO/TC 82第十六届年会在上海成功举办;系统组织国内优势力量,围绕智能、绿色、安全等前沿方向提交6项新工作项目提案并进入预研阶段;在国家标准委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指导下,系统参与ISO/TC 82秘书处竞争,积累了运作国际技术机构关键职务的宝贵经验。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法规和科技装备司岳勇华处长代表局法规科技司致辞。他深刻阐述了矿山标准国际化的战略价值,指出标准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前沿领域,制定国际标准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联通”理论、维护国家利益、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使命。他强调,中国矿业技术已取得长足进步,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亟需提速,以补齐产业发展短板。 岳勇华充分肯定了“主管部门引领、专标委统筹、对口单位落实、国际平台拓展”的协同模式,并对与会专家提出三点希望:一是坚持需求导向,提升标准的适用性;二是坚持开放包容,增强标准的融入力;三是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工作的协同性。他表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持续加大标准国际化工作力度,为专家提供政策支持和协调保障。 会议听取了ISO/TC 82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年度工作报告,系统回顾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包括全面完成国际投票履职、成功推动多项新工作项目提案立项、拓展“一带一路”国际矿山标准化工作组等国际合作平台,以及通过实战集训等方式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 ISO/TC 82/SC 7对口单位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李杏茹博士介绍了可持续矿业与矿山关闭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包括全年完成8项投票、提出4项新提案、推荐审核9名注册专家、推动5项国际标准采标等成果。 ISO/TC 82/SC 8对口单位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张位康汇报了自动化和自主化采矿系统分委会的工作,重点介绍了 SC8 上海全会参会情况,以及工作组的标准研制动态。 本次大会的核心议程是对2026年度征集到的34项新工作项目提案进行集中评审。前期,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策引领下,依托全国矿山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体系,并借助“一带一路”国际矿山标准化工作组的国际合作平台,征集范围不断扩大,行业参与度显著提升。新提案覆盖了矿山工业软件、智能通风系统、无人驾驶运输、深部探测技术、绿色低碳开采等多个前沿领域,充分体现了我国矿业技术的最新进展。评审专家组依据《ISO/IEC 导则》,从国际需求、技术成熟度、产业价值等八个维度进行了严格质询与科学评分。与会专家既精准指出提案存在的技术细节问题,也围绕如何推动新提案与 ISO/TC 82现有框架协同适配提出了建设性修改意见。下一步,秘书处将根据评审意见汇总计算各项提案得分,并及时公示评审结果。凝聚共识再出发,谱写矿业国际标准化新篇章 本次大会承担着双重使命:一是做好新工作项目提案的国内技术审查,为ISO/TC 82第十七届全体大会做好行前准备;二是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方向,推动我国矿业国际标准化工作提质增效。会议成果丰硕,达到了预期目标,为我国矿业国际标准化工作从“规划布局”走向“纵深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各分标委加快推进标准化相关工作地质勘探分标委:一是组织起草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技术要求》等13项行业标准,并提交送审稿;二是组织起草单位修改完善《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等3项国家标准报批稿材料。 矿井建设分标委:一是组织召开《煤炭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行业标准的分标委送审稿审查会;二是组织征求行业标准《矿山立井预注浆安全技术规范》在分标委层面的意见。 通风与瓦斯防治分标委:一是组织召开《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直接测定技术要求》等2项国标启动及大纲审查会议,明确研制工作时间节点要求;二是组织召开《地面钻井预抽煤层瓦斯达标评判方法》预审会,确定标准框架和时间节点;三是组织召开《煤层瓦斯含量直接测定方法》行标复审会议;四是再次组织召开“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规则对应的矿山安全标准”研讨会议,对“存在缺失、拟新制订标准项目”、“拟推转强标准”和“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规则对应的矿山安全标准”等事项进行复研;五是参加矿山安标委组织召开的矿山安全领域标准优化评估线上研讨会议,就“两张清单”事项接受专家咨询;六是完成《煤矿井下钻孔施工防喷安全技术要求》审查,并将征求意见稿报送矿山安标委;七是参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督导组安排的《煤仓安全管理规范》汇报会,就标准文本和研制进展进行汇报;八是完成《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方法》等4项行标送审材料,并报送矿山安标委;九是组织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对1项网民留言进行回复。 水害防治分标委:一是完成对《煤矿老空水探查技术规范》《矿井涌水量观测技术规范》《煤矿水害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近矿体帷幕注浆技术规范》等4项行标的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审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探放水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完善相关材料后报送矿山安标委;三是组织水害防治分标委委员增补工作;四是完成《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防治水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修改工作,形成并提交送审稿;五是组织修改《煤矿老空水探查技术规范》和《矿井涌水量观测技术规范》等2项标准。 冲击地压(岩爆)防治分标委:一是联合起草单位完善《煤矿矿震分类分级规范》等7项行标征求意见稿,推动分标委标准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开展《冲击地压矿井设计防冲基本要求》标准复审工作;三是督促起草单位修订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顶板管理技术规范》后报送矿山安标委开展预审;四是依托在西安举办的第七届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学术大会平台,组织《底板岩层冲击倾向性分类及指数测定方法》等7项已发布标准主要起草人开展冲击地压标准宣贯解读工作,设置标准宣贯专区、现场解答矿山企业技术疑问、普及标准核心技术要求;五是推动《冲击地压测定、监测与防治 第1部分:顶板岩层冲击倾向性分类及指数的测定》等6项国标编制启动,明确各标准技术核心内容、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 露天与特殊开采分标委:一是督促《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边坡稳定性评价规范》制修订进度,并向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发送督促函,要求其把控质量和时效,报送标准进展、滞后原因及完成节点等相关报告;二是修订露天与特殊开采分标委章程、工作细则,开展《矿山安全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露天与特殊开采分技术委员会章程》及相关工作细则修订梳理,结合当前矿山安全标准化管理新要求、工作实际与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厘清组织职责、工作流程、标准体系架构,持续健全规范化、常态化运行机制;三是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国标问卷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2026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强制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国标问卷调查工作,广泛面向矿山企业、科研院所等行业相关单位征集意见建议;四是完成新增委员遴选及材料报送工作,根据《矿山安全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考核办法》及相关管理要求,有序开展露天与特殊开采分标委新增委员遴选、资料整理与汇总审核工作,向大标委报送拟新增的7名委员申请材料。 尾矿库与选矿分标委:一是启动《选矿安全规程》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组织召开编制组启动会,明确各起草单位的具体任务分工、承担章节及整体编制时间节点,会后编制组迅速开展工作,完成规程的行业问卷调研,为后续编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组织复审专家对《尾矿库安全规程》进行审议,对该标准在适用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协调性等方面与行业发展需求进行探讨,同时督促牵头起草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对材料进行修改完善、要求其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复审工作报告》后上报矿山安标委。 防爆与设备分标委:一是完成《矿山安全标准体系 防爆与设备设施标准子体系》修订稿;二是组织对《矿用防爆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等6项行标征求分标委委员意见;三是组织召开《大倾角滚筒采煤机安全技术条件》等2项行标技术审查会;四是组织审查起草单位报送的16项行标征求意见稿,向矿山安标委提交通过审查的10项;五是根据标准审查、研讨情况,向矿山安标委提交4项标准名称调整申请;六是组织标准牵头单位回复13条网民留言;七是配合开展煤矿井下5G通信系统技术规范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5G通信系统技术规范等项行业标准对应“一图读懂”的制作,录制《煤矿井下电磁兼容要求》宣贯视频;八是日常运营矿山安标委微信公众号,配合开展标准留言板块设计。 信息与智能化分标委:一是正式印发《矿山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信息与智能化标准子体系》;二是《矿用新能源车辆安全监测管理系统》《金属非金属矿山智能化体系架构要求》《煤矿感知数据联网接入规范第6部分:工业视频》《矿用可编程序控制器通用安全技术要求》等4项行标完成分标委征求意见;三是提交《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使用与管理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使用与管理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使用与管理规范》等3项行标送审稿;四是组织牵头单位根据分标委预审意见修改完成《露天矿山无人驾驶安全分级技术要求》《露天矿山无人驾驶安全分级测评规范》等2项标准草案;五是组织参加ISO/TC 82工作组“2026年矿业国际标准能力建设集训”上海培训。 矿山救援分标委:一是结合《矿山救援队救援行动预案编制导则》、《矿山应急物资储备和安全管理规范》等2项标准挂网征求的意见,对接标准起草单位完成意见讨论,完成标准文本、编制说明和征求意见处理表;二是完成分标委委员纳入与调出的报送工作;三是完成《矿山救援队标准化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工作。 二、国内外标准化政策法规及动态(一)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2026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近日,国家标准委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海军参谋部,各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强制性标准类)发布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实施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的意见》,加强强制性标准实施跟踪监测,现就做好2026年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分析对象 (1)纳入清单的标准。对实施日期为2023年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年度统计分析的标准清单(见附件1)。标准清单中涉及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对清单中的标准开展统计分析工作。各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强制性标准类)对所负责的统计分析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滚动实施年度统计分析工作。 (2)重点关注的标准。除清单中的标准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行业发展需要,选取安全风险大、社会关注度高以及技术更新快的强制性标准纳入分析范围。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选取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统计分析工作。 2.统计分析内容及报告 根据产品、过程和服务等不同类别标准的特点,提出差异化、有针对性的统计分析内容和指标。统计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标准执行情况分析。重点分析企业对标准的总体执行和达标情况,应统计计算标准执行率以及产品、过程或服务的达标率;政府在法律法规政策引用、产业政策制定、项目审批、市场准入、监督抽查、行政执法等方面对标准的应用情况,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或鉴定等机构应用标准的情况,公众对标准的认知情况。 (2)标准协调性分析。重点分析该强制性国家标准与其他强制性标准主要技术指标的协调情况,与支撑该标准实施的配套标准的协调情况,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产业政策的协调情况。 (3)标准适用性分析。重点分析标准适用范围与当前产业发展水平是否匹配,比如是否存在未被覆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标准是否存在技术指标老化、缺失或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情况;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现行有效;具体技术要求和指标规定的明确、清晰程度,是否有配套检验检测方法支撑;与国际国外最新技术法规或标准相比,标准技术指标是否全面覆盖,标准技术要求是否先进合理、是否与国际标准主要技术指标一致,是否有利于保持和提升我国相关产业在国际上的发展水平。 (4)标准实施制约因素分析。重点分析未达标企业实施标准过程中存在的达标难点和问题,着重从设计、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检测、人员能力、标准理解、投入等方面,识别分析未达标的原因,给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建议。 (5)标准实施成效分析。重点分析标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指标。其中,经济效益可从产品或服务质量、行业总产值等方面选定量指标;社会效益可从公众满意度、就业拉动等方面选定量指标;生态效益可从污染物减排、碳减排等方面选定量指标。 (6)统计分析报告。在获取标准执行情况、适用性、协调性、制约因素、实施成效等方面信息及数据的基础上,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方法(见附件2),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确保报告内容全面、数据充实、重点突出、问题精准、建议可操作。 3.组织实施 (1)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可委托统计分析机构,具体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统计分析工作,并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 (2)为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国家标准委开发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zxd.sacinfo.org.cn/qbstat),统计分析工作全流程管理将依托该信息平台开展,涉及统计分析数据等材料可通过信息平台下载、提交。 (3)国家标准委将汇总分析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年度总体情况,形成年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汇编,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加强成果交流。请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统计分析结果作为标准复审、政策制定、推动实施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需要完善的标准及时修订更新,对需要强化实施的标准出台政策措施或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可会同有关单位,结合统计分析结果,加强标准宣贯和实施监督,提升强制性标准实施效能。 (二)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关于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检测方法调研分析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性,主动查找发现标准需求,补齐配套检测方法标准短板弱项,推动强制性国家标准更好实施应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决定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检测方法调研分析工作。并向各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单位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内容 请受委托管理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委员会或标准牵头起草单位,全面分析现行有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指标以及配套检测方法相关情况,研究梳理配套检测方法标准需要制定、修订等情况,提出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建议,并按程序做好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 2.工作步骤 (1)对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文本,逐项梳理现行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指标要求,核实每一项指标是否具备明确、可行且与其要求相匹配的检测方法,包括标准中规范性文件引用的检测方法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规范性附录涉及的检测方法,以及标准正文中直接规定的检测方法等。 (2)逐项研究每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对应的检测方法。分析检测方法是否完全覆盖该标准全部技术要求,是否存在检测方法待完善、方法不匹配、技术不适用等情形。 (3)对于梳理分析过程中发现的“无配套检测方法”或“现有检测方法不能完全满足指标要求”的情况,需详细说明有关情况,并结合实际需求提出制定标准建议。对于已有配套检测方法但存在技术滞后、设备缺失、方法重现差等,可能影响强制性标准实施的问题,请提出修订或废止项目建议。 (三)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关于征集推荐性标准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的通知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会议部署,持续实施强制性标准更新升级专项行动,常态化推动涉及安全的推荐性标准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重点领域标准保障安全的约束力,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决定开展推荐性标准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建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征集范围。技术委员会应结合行业监管实际、产业发展需求、公共安全保障需要,系统梳理归口管理的推荐性标准项目,或跨领域、跨层级关联性强的推荐性标准项目,提出推转强建议,范围不限于本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且预计2029 年底前可完成转化并批准发布的项目。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标准化处可结合本地区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提出推转强建议。 2.征集原则。坚持“能强则强、应强尽强”。应聚焦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领域的推荐性标准,特别是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标准,提出转化项目建议,筑牢安全标准底线。及时主动发现强制性标准需求。聚焦社会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等领域,系统分析标准强制力存在的短板,及时发现强制性标准转化需求。充分运用监督抽查、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开展分析研判,针对高风险产品与服务,研究提出强制性标准转化项目建议。用好网络舆情、投诉举报等信息线索,进一步拓宽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需求发现渠道。 三、矿山安全政策及相关信息(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灾害等级鉴定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7月20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煤矿灾害等级鉴定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煤矿灾害等级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鉴定活动。 《办法》明确,鉴定机构从事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煤层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露天煤矿滑坡危险性等鉴定活动适用本办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指导并规范全国鉴定管理工作,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鉴定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市县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对鉴定机构执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办法》要求,鉴定机构应当在其资质范围内开展鉴定活动,与煤矿企业签订服务合同,至少两名专职技术人员赴现场开展勘查、取样、测试等活动,并提前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监管部门。鉴定机构应如实记录现场情况并归档,鉴定报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通过信息系统统一编号出具,每月5日前将上月完成的鉴定报告等信息在本机构网站公开。 《办法》建立了信息公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对出具虚假报告、未到现场开展鉴定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列入名单管理,管理期限为三年,并依法采取行业禁入、加大检查频次等措施。 《办法》规定,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应将鉴定机构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各级监管部门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事故调查部门应在事故调查中对鉴定机构责任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 (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的通知7月22日,为切实加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有效遏制冲击地压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了新版《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煤矿企业、煤矿主要负责人是冲击地压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要求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在防治原则上,强调“源头治理、科学防控”,坚持“区域先行、局部跟进、分区管理、分类防治”,以实现“零冲击”为管理目标。 《细则》对冲击地压鉴定、区域与局部防治、监测预警、解危措施、巷道支护及安全防护等环节作出了系统性规定。其中要求,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微震、钻屑、应力等多源数据融合的监测预警平台,并实行严格的限员管理制度。同时,《细则》专门增加了“冲击地压复合灾害防治”章节,要求对冲击地压与瓦斯、突水、自然发火等灾害实行一体化治理。 《细则》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我国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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